国家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日前发布了2020年第12号公告

营口荷兰产地证流程

1:香港中检公司加签
2:物流报关
3:外贸清关代理
4:滨州沙特产地证
5:厦门散货入仓公司

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评论